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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2月学生参加天生园社会实践活动安全预案

时间:2011-12-14 15:41:09  来源:  作者:

 

福清元洪高级中学
元洪高中政[2011] 60号
学生参加天生园社会实践活动安全预案
为结合新课程改革,推进素质教育工作,根据福清教育局的安排,学校组织学生到天生园科普教育及社会实践基地开展社会实践活动,为保证学生在社会实践中的活动安全,根据学校《学生社会实践管理办法》,特制定社会实践活动安全预案。
一、成立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安全领导小组,加强对学生社会实践的安全管理
安全领导小组的成员如下:
组 长:郑 玲
副组长:陈训勇、潘为善、薛玉玲
成员:初一、初二年和高一、高二年年段长、班主任、带队教师
二、开展学生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社会实践活动前的安全教育:
1、召开学生大会,对学生在活动中应注意的安全问题进行充分的教育动员,包括:人身安全、饮食卫生安全、财产安全、活动安全等,要向学生讲明安全的重要性,申明严格的安全规范和安全纪律,增强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并向学生传授安全防范的知识,提高学生的安全防范能力。
2、向学生家长发出关于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应注意子女安全教育的有关事项的一封信,请家长配合学校做好子女的安全教育。
3、班主任利用班会对学生进行社会实践活动的安全教育,班级要配备好班级的安全员。班主任做好学生实践的分组工作,建立班级的实践活动领导小组。
三、学生在社会实践过程中的安全教育和管理预案:
1、人员到位,全程管理。在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开始后直到结束的时间段内,全体带队教师要根据学校的安排,全面负责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做到:人不离队,把学生的活动状况全面置于教师的可控制范围内,及时发现学生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纠正和整改;带队教师要做好学生的点名工作,随时提醒学生注意交通安全、乘车安全、饮食卫生安全、防溺水安全、行为安全以及相关的各项活动安全工作。如果因教师疏忽或缺位造成学生发生安全事故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安全事故责任。
2、安全领导小组要加强安全的检查,对发现学生在实践中的安全问题要及时给予通报并通知带队教师采取相应措施进行整改。
3、严肃安全纪律,对违反安全纪律的学生要及时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要根据学校的违纪处分条例给予纪律处分。
四、学生在社会实践中发生安全事故的紧急处理预案。
1、发生学生人身伤害事故时的紧急处置流程:
1)带队教师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制止伤害事故的扩大,在最短的时间内将事故的情况报告给学校的学生社会实践安全领导小组;
2)立即救治受伤人员,并在最短时间内将受伤人员送医疗机构救治;
3)通知受伤人员的家庭,告知事情的经过和学生的受伤情况,做好家属的情绪安抚工作;
4)必要时要负责保护好现场;
5)维护好其他学生的正常秩序。
6)对相关的责任学生进行严肃的处理。
2、学生在实践过程中走失的紧急处理流程:
1)在发现学生没有按时归队时要立即向领导小组报告;
2)组织人员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查找失踪人员;
3)及时与家庭取得联系,并告知具体情况;
4)必要时寻求公安部门的帮助。
3、发生学生食物中毒或急病时紧急处理流程:
1、带队教师在接到报告后要立即到达现场,看护好学生,并通知医护人员到场救护或通知120及时将学生送医院救治;
2、及时向学校活动安全领导小组报告事态;
3、属于食物中毒事故的要及时协助查清毒源;
4、及时通知学生的家长,并做好家长的安抚工作;
5、必要时由学校领导小组向教育主管部门报告事故的情况。
                                                                                               
 
福清元洪高级中学 政治处
                                       2011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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