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家长的一封信
(关于学生到天生科普基地社会实践的的有关事项)
尊敬的家长:您好!
根据福清教育局文件通知精神,今年将开展在校学生到天生科普基地进行社会实践活动,根据上级的天生科普基地社会实践活动安排表(高一年学生11月19日至20日,高二年学生11月20日至21日,初一年学生11月21日至22日,初二年学生11月21日21日至22日)为社会实践活动时间,为了使您的子女社会实践活动愉快而又有意义,学校衷心希望您能根据学校的建议,配合学校做好子女的实践期间的安全教育工作,把天生科普基地社会实践活动变成子女体验生活幸福;变成求知、求真、求美的人生课堂;变成锤炼毅力、培养做事能力的实践舞台,因此,特向您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希望您能加强对子女的安全教育, “八要八禁止”,严肃组织纪律。
1. 要注重安全防患与未然,严禁游泳、爬树、玩火、严禁携带仿真枪、易燃易爆等危险品;
2. 要坚持集体活动,严禁离开集体,擅自到外乱窜,不攀爬高处等危险地段;
3. 来往乘车要注意安全,乘车时头、手不得伸出车窗外,上下车不要拥挤;
4. 要专心听讲、细心观察、认真操作;严禁擅自动手,违规操作;
5. 要按时上课、活动、就餐、就寝,严禁早退、迟到、夜间喧闹和外出;
6. 要团结互助、文明礼让,严禁吵架、斗殴;
7. 要讲究卫生、保持环境整洁,严禁乱扔果皮杂物、随地吐痰;
8. 要节约用电用水,严禁私自开关电源、水源。
二、学生自带毛巾、牙刷、牙杯、学习用具(笔记本、笔、有条件的可带照相机等)。另外天气寒冷要多带一件寒衣以备需要。
三、收费标准:根据文件规定学生参加天生科普基地社会实践活动每期活动时间定为两天,学生第一天早午7:30前到达学校集中进行安全教育,9:00乘车出发,约10:00到达基地,住宿1夜,第二天下午4:00返校回家,供给四餐饭,每生收费70元,另外往返车费20元,共计90元。
尊敬的家长,孩子的健康成长是你我的共同心愿,为了圆满地完成这次天生科普基地社会实践活动。请您务必强调以上安全事项。
元洪高级中学 政治处
2011年12月7日
附:
回 执
年段 班级 学生姓名 填写时间:2011年12月 日
注:告知天生科普基地社会实践活动的回执要及时填写好由子女交给班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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